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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华丰镇麒麟山地质公园至乡道Y925华良线(半山村草捏墓路口)道路硬化工程答疑纪要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华安县华丰镇麒麟山地质公园至乡道Y925华良线(半山村草捏墓路口)道路硬化工程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1) 根据闽路办建函[2020]3号文要求,原第三章评标办法补充条款发包价中“工程发包价=(最高限价-暂列金-安全生产费)×(1-K)+暂列金+安全生产费”现修改为“工程发包价=(最高限价-暂列金-安全生产费-保险费用)×(1-K)+ 暂列金+安全生产费+保险费用”
(2) 原“工程发包价¥1496079.08元”现修改为“工程发包价¥ 1497291.20元”,招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均做此修改.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款号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信封内(商务文件)不得体现任何关于投标报价方面的内容,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此条款不适用删除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1条款号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评标价低于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下限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投标基准价的计算。当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以信用得分高者优先;当综合得分、信用得分均相同时,以投标总报价低者优先;当综合得分、信用得分和投标总报价均相同时,则通过抽签的方式来确定排名顺序” 此条款不适用删除.
(5)本项目不采用在线开标,招标人在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设置开标会场,各投标人必须持介绍信进场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限制在50人内,超过的人员将分批进入,并按要求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填写人员健康情况登记表等,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37.3度)后方可进入,进入后禁止吸烟,投标人应保持电话畅通,现场解密采用间隔分散解密方式,每名投标人间隔1米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应当迅速离开交易中心,不得停留,所有开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投标人如有需要可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再以邮箱形式发送. 解密后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均以默认形式确认.
(6)评审过程中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督部门在场情况下以电话免提通话形式通知,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向评标委员会作出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7)投标人开标现场无需提交纸质保函原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带至现场自行保管)等资料,采用扫描纸质保函(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线上提交。纸质保函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公示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单位并网上公示。
(8)路桥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桥隧、路桥、道路、道桥、交通土建等相关专业。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纪要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④友情提醒: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答疑纪要时上传的最新相关资料。                                                   
                                                                                             招标人:华安县华丰镇半山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县华丰镇麒麟山地质公园至乡道Y925华良线(半山村草捏墓路口)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华丰镇麒麟山地质公园至乡道Y925华良线(半山村草捏墓路口)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华发改审[2019]6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交通运输局(审批机关名称)以华发改审[2019]6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华丰镇半山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华安县华丰镇半山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  漳州  市 华安 县。
2.2 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位于华安县华丰镇半山村,规划用地面积6427.9平方米,新建路线起于华丰镇麒麟山地质公园,终于半山村草捏墓路口,路线长988米,路基宽7米,路面宽6.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双向两车道,两侧各0.25米路肩,以及交通安全设施,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千米/时,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99.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2.9万元,预算审核价为¥1696691元。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所属
组别
施工
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施工
工期
/
1
见施工图
2.419
华安县华丰镇麒麟山地质公园至乡道Y925华良线(半山村草捏墓路口)道路硬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等为准
180日历天

2.5 (适用于简易招标)工程发包价¥1496079.0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华安县华丰镇麒麟山地质公园至乡道Y925华良线(半山村草捏墓路口)道路硬化工程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 。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 1 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 1 个标段;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结果适用情况中被评为C、D级的企业只能参投一个标段组;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gcjyzx/Front.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本(软件工具及版本号)打开。
4.2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04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gcjyzx/Front.com)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费用 30 元/份。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5.5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所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  04  月  14  日 16:00时前到账。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年度保证金方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安县华丰镇半山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华安县            
邮    编: 363800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特房锦绣一方水仙里64幢33F
邮  箱: sxxdgcxmglyxgs@163.com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sxxdgcxmglyxgs@163.com
 
 
监督单位: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596-7360032、0596-7012087
  2020  年  04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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