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公安局立体化防控系统建设及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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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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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公安局立体化防控系统建设及服务第二次采购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381202000005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4-08 15:00 |
采购人 |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公安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阆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及其他事项的承诺函原件。(见24页承诺函格式文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4、提供2018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截至投标时间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提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份前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在截止开标日期之前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
标书发售方式 | 网上下载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20-04-09 08:30到2020-04-15 17:30 |
标书售价(元) | 0 |
标书发售地点 | 网上下载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04-30 10:30 |
开标时间 | 2020-04-30 10:30 |
投标地点 | 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政务中心四楼。 |
开标地点 | 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政务中心四楼。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阆中市公安局,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阆中市七里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预算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文件 | <附件 |
采购品目名称 | 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行业划分 | S919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第五章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备注 | 为了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若有补遗或更正公告会同时在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企业随时关注网站;若因投标企业未关注网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负责。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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