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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污水处理厂(一期)调试运行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对 2020年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污水处理厂(一期)调试运行技术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13-202004-0020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污水处理厂(一期)调试运行技术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60,000               
四、采购数量:12月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价(元/年)
服务期限(年)
预算金额(元)
1
2020年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污水处理厂(一期)调试运行技术服务项目
2,160,000
1
2,160,000

1.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设计及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为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产品中如涉及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提供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9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5资格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
4、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其它说明: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4月09日 至 2020年04月1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9日09时45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十、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9日09时45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4 月 09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小姐联系电话:0754-8889600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联系人:元绵泰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663-8598108邮编:522000
(三)采购人: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公园路住宅区7幢
联系人:陈坚泉联系电话:0754-83843422
传真:0754-83843422邮编:5151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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