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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莲都区“四好农村路”工程施工监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0-2021年度莲都区“四好农村路”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2020]02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2021年度莲都区“四好农村路”工程已列入年度投资计划,项目招标人为丽水市莲都区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项目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莲都区
2.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内容为2020-2021年度莲都区“四好农村路”工程(提升改造、联网、大中修、安防等)以及县乡道公路边坡整治、危桥改造、标志标线等其他养护工程的全部工程内容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全过程监理包括全部工程的实际施工工期、施工间歇期和质量缺陷责任期)。
2.3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费率:2.07%。
2.4计划施工工期:自第一个工程开工至最后一个工程完工。
2.5监理服务期:本项目全部工程的实际施工工期、施工间歇期和质量缺陷责任期。
2.6本监理项目设一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2020年04月07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d.lssggzy.com/ld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4.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以下缴纳方式交纳,注意事项为:
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函]、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1)以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纸质)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根据丽经信[2018]65号文件,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保险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函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开具对象为丽水市莲都区公路管理局,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单位及其法人签章等基本信息。
(2)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象支行审批中心分理处
银行账号:2010 0006 3651 788
(3)以电汇方式交纳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到以下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象支行审批中心分理处
银行账号:2010 0006 3651 788
(4)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具体参照丽政办发[2019]6号文件)。
2、保证金缴纳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银行纸质保函、担保保函、年度保证金等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汇票视作到账。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09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莲都区大洋路120-122号5楼)。
5.3 招标人定于2020年04月27日09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如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携带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签字,如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d.lssggzy.com/ld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d.lssggzy.com/ld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解放街534号6楼          地  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邮  编:3230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传真):0578-2789773(13754276036)
 
招 标 人:丽水市莲都区公路管理局
                                                           日     期:2020年04月07日
                                                                                          
备案单位(盖章):
2020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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