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明溪矿产能升级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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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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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
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67997 | 项目建立时间: 2020/4/7 14:40:52 |
项目名称: 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明溪矿产能升级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
项目地点: 三明市 | |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
建设项目规模: 明溪矿产能升级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
项目联系人姓名: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0598-8205359 |
资金来源: 自筹 | |
出资比例: |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67997001 |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0/4/7 0:00:00 |
招标项目名称: 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明溪矿产能升级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三明市 | |
招标人名称: 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代码: 913504217937991064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000MA344F1R6R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部门名称: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明溪矿产能升级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建设单位为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叶厝坑厂区。 2.2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明溪矿产能升级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第二部分:明溪矿产能升级项目配套料场环保改造EPC总承包工程。 中标后按以上两部分签订两个合同。 2.3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主要内容:招标人需在现有成品仓侧面的闲置地段建两座400m3机械化竖窑生产线。 2×400m3混料式机械化竖窑生产线(含配套磨粉系统),煅烧石灰石粒度30~80mm时窑利用系数≥0.75t/m3·d,日产冶金烧结石灰不低于300吨/座;煅烧石灰石粒度10~30mm时窑利用系数≥0.55t/m3·d,日产冶金烧结石灰不低于220吨/座;根据原矿破碎筛分比例,每座窑每年约有110天煅烧小粒度石灰石,本项目年产冶金烧结石灰180400吨以上。 第二部分主要内容为明溪矿2×400m3混料式机械化竖窑生产线料场的配套环保升级改造项目,计划将原露天料场改为一个宽度25m、长度71m的封闭式厂房,厂房周边设置6m高混凝土挡墙。场地内用两堵6m挡墙分割为三个场地:分别为大粒径石灰石场地、小粒径石灰石场地及块煤场地。 中标人负责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设备成套供货、建安施工(含基础处理)、冷试、热负荷试车、负责环保验收考核合格、保产达标、技术培训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工程的交付正常使用、保修等EPC总承包。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4 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生效时间 计划交工时间:合同生效12个月投料试车合格。 |
标段
标段: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明溪矿产能升级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标段(包)编号: 11111119998067997001001 | 标段(包)分类: 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 |
标段(包)名称: 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明溪矿产能升级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
标段(包)内容: 2.1明溪矿产能升级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建设单位为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叶厝坑厂区。 2.2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明溪矿产能升级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第二部分:明溪矿产能升级项目配套料场环保改造EPC总承包工程。 中标后按以上两部分签订两个合同。 2.3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主要内容:招标人需在现有成品仓侧面的闲置地段建两座400m3机械化竖窑生产线。 2×400m3混料式机械化竖窑生产线(含配套磨粉系统),煅烧石灰石粒度30~80mm时窑利用系数≥0.75t/m3·d,日产冶金烧结石灰不低于300吨/座;煅烧石灰石粒度10~30mm时窑利用系数≥0.55t/m3·d,日产冶金烧结石灰不低于220吨/座;根据原矿破碎筛分比例,每座窑每年约有110天煅烧小粒度石灰石,本项目年产冶金烧结石灰180400吨以上。 第二部分主要内容为明溪矿2×400m3混料式机械化竖窑生产线料场的配套环保升级改造项目,计划将原露天料场改为一个宽度25m、长度71m的封闭式厂房,厂房周边设置6m高混凝土挡墙。场地内用两堵6m挡墙分割为三个场地:分别为大粒径石灰石场地、小粒径石灰石场地及块煤场地。 中标人负责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设备成套供货、建安施工(含基础处理)、冷试、热负荷试车、负责环保验收考核合格、保产达标、技术培训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工程的交付正常使用、保修等EPC总承包。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4 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生效时间 计划交工时间:合同生效12个月投料试车合格。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0.5万元(不含税)支付违约金。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建材行业水泥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建材行业新型建筑材料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冶金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总承包业务。 3.2.2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5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已完工的类似有效容积300立方及以上的竖窑工程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对应的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 3.3投标人的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工程类相关执业资格(不低于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2)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技术交流:时间2020年4月24日前。未取得招标人技术交流证明材料按无效标认定。 |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
计划开工日期: | 工期(日历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