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杨村镇卫生院污水处理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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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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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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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2.本项目定额计取需求论证费3000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九、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按照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十、主要成交内容:(一)施工范围:本工程为剑阁县杨村镇卫生院用于提高卫生院污水处理及医疗废水达到国家卫生排放标准;(二)施工工期: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按照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三)项目经理:张晟;(四)执业证书信息:川512221370722。十一、成交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注: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