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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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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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告名称:定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定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 | |
采购人地址:定兴县 | |
采购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人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志竟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竞秀区颉庄乡小车村5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受理质疑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传真电话: | |
采购内容:定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选定4家食品抽检服务机构入围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数量:1 | |
公告名称:定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招标公告 |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 |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 |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4、具备经省级以上(含省级)部门认证认可并颁发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包含食品),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 5、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6、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和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0/04/20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0/04/24 |
获取文件方式:其它 | 文件售价:0元 |
获取文件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供应商未获取完整资料导致后期投标被否决的,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 |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
投标截止时间:2020/05/28 09:00 | |
开标时间:2020/05/28 09:00 | |
开标地点: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备注: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自行准备企业 CA 用于远程解密。 2、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若因供应商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CA咨询电话17736285662。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供应商凭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采购文件格式(.bdzf)。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若经开标现场查验供应商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或0312-5075321。供应商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供应商延误自行负责。 3、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4、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