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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清华附中上庄学校安防监控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清华附中上庄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华附中上庄学校安防监控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华附中上庄学校安防监控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GXCZ-D-201180001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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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华附中上庄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东小营清华附中上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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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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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清华附中上庄学校安防监控改造工程,已经由海淀区财政局以海采(2019)1909号批复,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东小营清华附中上庄学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架空线缆入地系统、核心机房装饰系统、核心机房设备系统、监控存储系统、安防系统网络系统、校园网综合布线系统、校园广播系统、安防监控系统、校园无线网络系统;主要施工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核心机房装饰系统、监控存储系统、网络设备系统、校园广播系统、安防监控系统、无线网络等系统改造,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交付期限:60日历天。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用途及简要技术需求、评分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即: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磋商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8.055986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09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17日 14:31 至 2020年04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http://www.bjhd.gov.cn/ggzyjy/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办理北京市法人一证通(CA数字证书) 请登录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bjhd.gov.cn/ggzyjy/),查阅【服务指南】——【CA办理】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新用户注册 取得CA数字证书后,请登录网站主页(http://www.bjhd.gov.cn/ggzyjy/),选择【网上办事】——【投标人】栏目,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新用户注册。 (3)标书下载 标书下载和完成注册后,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5月09日 13:00 至 2020年05月09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五层竞标室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5月09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五层竞标室2
 
四、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编号:海采(2019)1909号
2.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580,559.86元,超预算报价为无效标。
3.评分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
4.竞争性磋商公告公示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响应文件送达、磋商时间:2020年05月09日(周六)13: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请于送达截止当日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洽谈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送达《响应文件》时,参加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响应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6.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7.是否有询标:否
8.是否现场踏勘:否
9.(1)为进一步加强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场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人员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能提供此承诺书的供应商不得进入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3)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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