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办公设备一批(芦竞价-20190528-01号)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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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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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投标人不得通过加装、组装、更改货物等手段使原来不符合采购参数要求的货物满足参数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原厂原装全新的未拆封正品,并完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不合格产品。对存在质量问题、安全隐患或达不到项目采购要求的产品,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并可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2.为防止恶性竞争,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未能按时按质交付货物给使用单位而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财政局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