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节开平市城市南广场亮化项目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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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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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二、
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竞价,供应商必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对项目进行报名及报价等。
三、
竞价须知
1. 竞价说明
1)
供应商必须按竞价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竞价附件内容,否则影响中标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2)
供应商需对用户需求书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用户需求书条款若有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
若成交后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4)
第一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顺延推选次低的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或重新启动采购。
5)
若本项目竞价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6)
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竞价采购活动。
2. 报名要求
1) 供应商资质要求(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灯饰安装(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报价(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 报价要求
1)
供应商根据本公告要求,通过报名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上传相应报价附件,同时加盖公章,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4. 确定成交候选人
1)
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a)
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b)
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5. 无效报价
1) 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或最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2)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6. 竞价活动失败
1)
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竞价活动失败:
a)
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b) 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
7. 服务费
1)
供应商须向平台服务商广州智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缴纳平台服务费,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5%,不足1000元收1000元。
8.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