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千秋大道III标段(天金路-金集路)路灯主材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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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天长市千秋大道III标段(天金路-金集路)路灯主材采购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现就关于天长市千秋大道III标段(天金路-金集路)路灯主材采购项目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请各投标单位按此调整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一、问:本项目保函递交要求是否调整
答:招标公告中“九、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中“保函递交要求”文件部分作以下调整:
原:(2)保函递交要求:
在开标现场将保函原件递交至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由招标人负责核实保函真伪(若采取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若提供投标保函,须将投标保函原件扫描成电子版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由招标人负责核实保函真伪)。
现调整为:
(2)保函递交要求:
1)、讲保函原件清晰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2)、保函具体要求: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保函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按无效标处理。
二、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编号:czcg202003-140)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
招标人名称:天长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0 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