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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勘测定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保山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勘测定界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勘测定界 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04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RZBC2020-26
2.项目名称:保山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勘测定界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此预算为合同服务期限内的上限金额。
5.最高限价(全费用综合单价):138.00元/亩。采购人根据具体委托项目情况以及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本项目选择一家测绘服务技术单位,在服务期限内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在保山中心城市规划范围内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勘测定界等服务工作。
6.2服务标准要求:出具勘测定界技术报告(3本/宗),报告必须通过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和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数据备案;提供项目用地分类面积表;单独出具项目2000坐标图纸2份并加盖公章,附一份文本格式的界址点坐标,电子数据刻盘一并提供,现场放线等内容。
6.3项目实施地点: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区。
6.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5本次采购的磋商报价不允许超过采购预算以及最高限价,磋商申请人以满足项目实施的全部要求以及保质保量为前提,自行测算后填报磋商报价。本次采购的磋商报价须填报勘测定界全费用综合单价,根据具体委托项目情况以及成交单价据实结算。勘测定界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须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现场踏勘费、测绘服务费用、成果文件费用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以及为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勘测定界服务所需的全部相关费用。
6.6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7.合同履行期限:
7.1项目服务周期:服务技术单位接受采购人委托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相应勘测定界工作,直至提交成果材料验收完毕为止。
7.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总金额65万元使用完为止;服务单位执业过程中,因采购单位考核评价不合格或发生违规、违纪情况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2.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测绘师的注册证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测绘专业)。
3.3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4月16日至 2020年04 月22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磋商申请人按照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同时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磋商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strzb@126.com)进行信息登记。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方式: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磋商申请人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磋商申请人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把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0年04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00692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业务咨询电话: 010-86483801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磋商申请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磋商保证金”中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监督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2015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 0875-2147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竞争性磋商公告.pdf2020-04-15 16: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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