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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国控环境质量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石龙区国控环境质量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石龙区国控环境质量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平顶山市石龙区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龙区国控环境质量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
2.2、采购编号:  SLZC2020-02-10-H02 ;
2.3、服务地点:石龙区
2.4、供货期:3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约105万元,已落实
2.6、招标内容: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法律法规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的服务内容相关;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2投标人应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被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的;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违法记录的;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者将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4、招标文件获取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4.1投标报名:
  4.1.1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4.2.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0 年 04 月 16 日至 2020 年 05 月 07 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4:00)
  
4.2.2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印制。
 4.2.3按照国家最新政策,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
4.2.4其它事项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按本公告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等工作。因供应商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 年 05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意事项: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平顶山市石龙区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平顶山市石龙区昌茂大道4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41号西城科技大厦1单元12层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石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2535159
监督代码:11410404005455186X
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35号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U盘单独密封)。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投标人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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