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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QPT-2020046盐城市盐都大马沟生态园有限公司——大马沟生态公园智能化改造工程

基本信息

省份 江苏 城市 盐城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大马沟生态公园智能化改造工程
采购单位 盐城市盐都大马沟生态园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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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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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盐都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人名称:盐城市盐都大马沟生态园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大马沟生态公园智能化改造工程
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4.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大马沟生态公园
4.2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
4.3质量要求:合格
4.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并已落实
5、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252万元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资质等级和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由项目负责人签署的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直接封装在一号标书中)。
6.3 信誉要求
6.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3.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3.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3.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6.6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7 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7月11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8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9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10 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0.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10.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11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11.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11.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6.1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1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1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11.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11.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1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7日。
9、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0年04月28日9:00时。
10、评标定标办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最低报价及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均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评标准备: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质性评审标准:
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如下资格审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文件。
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资料不全或提供的资料无效的,或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注: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证书等原件资料如因年检或变更登记等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受理单位出具的证明(须标明有效期)原件及复印件,并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方予认可。
2.1.2 符合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是否存在应予无效投标的情况,主要包括: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签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计价成果文件封面造价人员签章不作要求);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是否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清标过程中计价成果文件无法导入清标系统;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是否一致;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是否一致;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是否一致的;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是否良好,近三年是否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有效性评审。
符合要求的,通过符合性评审,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投标报价(60 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仵 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 (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 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 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 A × K ,Κ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 的所扣分值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投诉、复议等外部因素改变,计算错误除外。
2.2.2业绩(5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3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住宅楼、商住楼、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合同中含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楼、商住楼、厂房、物流仓储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的智能化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单项合同金额达100万元(含)4分;单项合同金额达150万元(含)5分。本项最高得5分,没有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注: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原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本项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计分,提供多份业绩的,以最高分仅计一次分。
2.2.3 售后服务(21分)
1、培训计划承诺(6分)
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原厂商提供的培训、代理商提供的培训以及培训的周期,至少应保证8名人员参与培训,受训人员至少应达到能熟练使用智能化各系统的基本使用功能;是否能保证用户得到必须的培训,并分别列出了免费和付费培训科目表,培训计划编制详细可行)承诺,打分区间5—6分,以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没有承诺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2、质保期(10分)
承诺免费质量保修期不少于2年的,并承诺在接到招标人报修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的,得9分;超过2年,每延长 0.5 年,加 0.5 分,最高加 1 分;没有承诺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3、售后服务保障体系(5分)
能达到基本服务要求并结合投标人售后服务保障体系(维修点、维护履盖面和维修力量等)是否满足本工程实际需要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4—5分以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达不到基本服务要求,本项不得分。
基本服务要求为:有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并承诺能在 12个小时内响应、确保24小时内解决问题。
2.2.4 施工方案(12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各投标人的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打分区间11-12分,以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未提供不得分。施工方案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3、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标准、检测方法等,实现本工程质量目标的措施;
4、安全保证措施、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5、施工管理及技术人员配置、劳动力组合;
6、施工组织和项目验收方案;
7、施工方法:本工程施工方法及重点、难点部位的详细施工技术措施(包括预埋、安装、安装工艺,安装关键工序及防范措施等);
2.2.5 企业实力(2分)
1、投标人具有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
2、投标人具有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成员中: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每有一人得0.5分,最多得1.0分。
注:本项以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书资料原件计分,其中第3项以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的证书原件及近6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计分。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 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2.2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2.1款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2.3对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第4款规定的无效标条款,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3.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5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3.3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5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评标委员会按其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无故放弃中标,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按相关规定处理);投标人的得分相等时,投标人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3.6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1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公共资源交易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2、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咨询、投诉电话:0515-81992000。
13、本公告同时发布于: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du.gov.cn/col/col23718/index.html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计价格式采用专用光盘刻录形式,投标人依据专用光盘内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计价格式制作计价成果文件并将计价成果文件刻录在同一光盘内(专用光盘自带刻录软件安装包),专用光盘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凭盐城市金丰益软件公司(收据联)领取(光盘费用100元/张),收据领取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七楼703室,电话:81992002,光盘领取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七楼706室,电话:81992000。
特别提醒:本项目所有参加开标的投标人须出示“苏康码-盐城市”,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开标室(请各投标人在进入大厅前通过支付宝或江苏政务服务APP申请领取)。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市盐都大马沟生态园有限公司                                     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盐城市盐都区大马沟生态园                                           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绿地商务城12-2#8层
邮    编:224000                                                   邮    编:   224000     
联 系 人:顾 超                                                    联 系 人:    万 涛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1775156494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835747016@qq.com
                                                               2020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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