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服务厅综合管理系统项目服务厅综合管理系统项目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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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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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服务厅综合管理系统项目
二、 最高限价(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三、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必须取得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网上竞价资格,并严格按照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制定的有关操作规程参加竞价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承诺书》以及本项目《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2. 报名者必须有良好信誉,配合采购人工作,服从采购人安排。
3. 报名者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
4. 项目报名时上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5. 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合法运营的独立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6. 不允许分包。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二)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6、07、08之一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0763-3813090
QQ:1878380138
竞价须知
1. 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竞价,供应商必须登陆该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对项目报名竞价。
2. 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竞价项目报出价格,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项目需求详见附件用户需求书)
3. 定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4.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中标人: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系统随机确定。
5. 出现下列情形的,网上竞价采购活动失败:
(1)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2)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
6. 如出现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不符合竞价要求情形的,则顺延推选报价次低的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人。
7. ★各供应商如参与竞价,必须完全响应所有采购需求,承诺可完全提供满足或优于所有用户需求,不得在中标后单方面提出异议或提出实质性的修改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供应商报价的同时,必须上传报价响应文件,否则作为无效报价。报价响应文件必须是经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9.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交易平台服务费,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