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京台高速公路廊坊管理处中央空调年度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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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河北省京台高速公路廊坊管理处中央空调年度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京台高速公路廊坊管理处中央空调年度维护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SHHBZC2020012
采购人名称:京台高速公路廊坊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新华路80号交通大厦12层
采购人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泸县方洞镇中心街9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中央空调年度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13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3、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4月16日-4月22日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6日15:30
磋商时间:2020年4月26日15:30
磋商地点: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京台高速公路廊坊管理处中央空调年度维护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SHHBZC2020012
采购人名称:京台高速公路廊坊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新华路80号交通大厦12层
采购人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泸县方洞镇中心街9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中央空调年度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13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3、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4月16日-4月22日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6日15:30
磋商时间:2020年4月26日15:30
磋商地点: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