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璜泾镇建设管理所关于新华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招标公告(JSHJ2020-TC-G-00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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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江苏 | 城市 | 苏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新华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太仓市璜泾镇建设管理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受太仓市璜泾镇建设管理所的委托,江苏鸿渐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新华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JSHJ2020-TC-G-001-A
二、招标项目名称:新华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内容和采购预算:
1、采购内容:新华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2、项目概述:本次物业服务项目位于太仓市璜泾镇新华村浮璜公路。一期多层总建筑面积24611.38平方米,共计180户,其中安置房部分建筑面积为21275.86平方米,上市部分建筑面积为3335.52平方米(无需支付);二期小高层总建筑面积为32500平方米,共计286户,内现有8台电梯。
3、服务范围:开荒清洁、小区安保巡查工作、环境卫生、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处理小区内部分农户日常问题、小广告清理、设施设备维保、绿化养护、垃圾收集等综合物业管理服务。
4、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5、服务期限:贰年。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投标资格要求:
A、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C、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如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4月27日(不含25号)每日9:0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太仓市弇山西路125号荣文库柏光电一楼大厅
出售方式:现场
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付款方式:现金
六、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5月14日下午13:00-13:30整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14日下午13:30整
七、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5月14日下午13:30整
开标地点:苏州太仓市弇山西路125号荣文库柏光电三楼会议室
八、其他说明事项:
1、中标服务费:按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2、质疑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见本公告第九项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渐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太仓市弇山西路125号室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512-85550528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人:太仓市璜泾镇建设管理所
地 址:太仓市璜泾镇园林路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敬请留意;请投标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十一、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苏州市太仓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联系电话:0512-53512539。
江苏鸿渐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