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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品抽样检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临[2020]1752号)批准,现就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品抽样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XCXHZ-2020-013(C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家数
预算金额
(人民币)
合计
1
社会餐饮领域
1家
30万元
100万元
2
单位食堂领域(学校、企业食堂)
1家
20万元
3
食用农产品领域
1家
20万元
4
食品流通领域(含保健食品)
1家
15万元
5
食品生产领域(含小作坊)
1家
15万元

1、投标报价超预算价为无效。
2、本项目根据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标项四、标项五的顺序依次开标确定中标人,五个标项不可同时中标,只能中一个标项。
3、本次招标具体合同的签订以实际发生的检测量为准,如超过合同价5%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5个标段均含应急抽检。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20年4月22日,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申请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会员后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login)通过“项目采购”模块中“项目文件获取” 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3.未注册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查看公告下附件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公告附件下载。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 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供应商还可以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投标供应商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为: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赵湾仁皇佳苑103-2),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子邮箱:561344592@qq.com。供应商应于 2020年5月12日下午 17:00 时前准时送达,拒绝到付。(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回执,回执单采用图片形式发送给投标人确认,该回执单仅作为投标人邮寄的包裹送达时间的依据),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
(2)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原则上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但也允许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七、开标时间: 2020 年5月14日 13:30 时整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 66 号 2 号楼,具体详见二楼大厅公告栏。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入“政府采购云平(www.zcygov.cn)”在线参与开标,并完成 CA 锁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
3、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 版块。
十、告知事项:
1、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 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疫情防控期采购过程实行邮寄投标文件模式,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延长,给供应商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做好响应文件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供应商;采购组织机构接收响应文件至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全过程应接受监控;采购单位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的同时,采购组织机构积极创造条件让供应商远程参与监督;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
2、现场防疫方案: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会同交易中心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近 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 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需现场签署防疫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3、参加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 APP 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供应商若为省外的,供应商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 APP 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4、“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 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标活动。
5、所有进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6、标项一代理费512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标项二代理费4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标项三代理费4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标项四代理费4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标项五代理费4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该费用请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
十一.“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湖州市赵湾仁皇佳苑103-2号
2、采购人名称: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西塞山路398号
3、同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财政局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何处                联系电话:0572-2150037
4、质疑函接收人:陈女士      传真:0572-2051833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2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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