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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县税务局物业管理及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县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县税务局物业管理及劳务派遣服务按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县税务局物业管理及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3年共计4387948.61元,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1639518.44元,劳务派遣服务费2748430.17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1)物业管理服务:为禄丰县税务局局机关(禄丰县金源街39号)、禄丰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禄丰县侏罗纪大街中段)提供保安、保洁等服务工作,人员需求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劳务人员服务:为县局机关提供驾驶员岗;县局机关食堂提供炊事员岗;第一税务分局、广通税务分局(办税大厅)提供涉税业务综合受理岗、社保受理岗;广通税务分局食堂提供炊事员岗等人员服务,人员需求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服务期:暂定3年,合同一年一签;                                                                                                                                                   
6、服务地点:禄丰县税务局局机关(禄丰县金源街39号)、禄丰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禄丰县侏罗纪大街中段)、广通税务分局(禄丰县广通镇)及采购人通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及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0 年 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0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8、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供应商近三年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诚信单位的情况,无违法、违规记录;
9、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二维码须清晰可辨、可正常扫描,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的查询结果截图;
10、特定资格条件:须提供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缴纳保证金
1、供应商于 2020 年 4月29日(8:00—11:00;14:00—17:00)前携带以下资料:①公司营业执照;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是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禄丰县金山镇金泰街1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800元/份,售后不退。上述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给代理机构。
2、供应商应缴纳投标保证金 87000.00元,须在 2020 年4 月29日 17时 00分(到账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等有关信息:
账户名称: 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丰县支行营业室  ;  
账号: 24309801040008236 。
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 年5月19日15时 00分;地点: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禄丰县金山镇金泰街19号);
2、开标时间: 2020 年5月19日15时 00分;开标地点: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禄丰县金山镇金泰街19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公告期限:2020年4月23日-2020年4月29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县税务局         
地  址:禄丰县金山镇金源街3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禄丰县金山镇金泰街19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0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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