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明溪县大焦至上坊段绿道绿化养护管理(二次)服务类采购项目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福建省三明市宏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1]C[GK]2019024-1的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明溪县大焦至上坊段绿道绿化养护管理(二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1303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1 | 项 | 国内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三明宏景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无 | ||||
合计: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定生效后5个日历日内接管并投入养护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
4.3交付条件:中标方应按照标书要求接管并完成项目包含的所有养护服务。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接管并完成养护服务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中标方应按照标书要求接管并完成项目包含的所有养护服务。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接管并完成养护服务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详见支付方式明细) |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三日内,向采购单位指定帐户提交中标金额的3%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项目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服务承包期限为 一 年。自 2020 年 3 月 25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24 日止。乙方养护满一年、业绩良好且年平均考核在85分以上,续签第2年、第3年养护合同,续签合同的一切条款与原合同一样。但续签合同当年若出现季度考核平均分<85,则合同至当年结束,下一年的合同不再续签。。
10、违约责任
出现以下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承包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必须接受招标人作业质量检查和处罚标准。
2、投标人应对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和文字说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中标候选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否则该投标人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和文字说明有隐瞒事实或虚假欺骗的情况,取消中标候选资格。
★3、投标人投标时应做以下承诺,未做出承诺的,视为废标:
(1)承诺中 标 后签订正式合同前配备好能满足养管需要的机械设备和劳动工具(详见附件1):
①洒水车辆:应配置性能良好,行驶证有效期能满足合同履行期限的核定8t以上洒水车不少于1辆,主要用于本项目的绿化养护。配置的洒水车辆若在合同期内发生变更、转让、报废等情况的,要征得招标人同意并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添置补齐。
②其它机械设备和劳动工具承诺:应能满足养护管理工作需要。
(2)中 标 后签订正式合同前组建专职养护管理和作业队伍,管理人员配备应能满足养护管理工作需要。本项目专职养护管理队伍要求配备的人员不包括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更换的,接替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职能,必须报招标人同意后方能更换,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4、中标人必须保证在草签协议后30天内按照实际接管面积将相应所有车辆、设备和人员全部到位,签订正式协议并投入使用。如中标人车辆、设备、人员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无法到位并投入使用,每延期一天扣款1000元;如延期超过10天,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因延期履行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
5、承包期内因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失和风险,苗木部份由招标人承担,清理恢复部份(用工、机械等支出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在承包期内应按省、市、县政府部门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如加班费、劳保费、降温费等),遇本省、本市、本县政府规定的养护工人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政策有所调整,在财政经费相应调整保障到位的情况下要做相应的调整。
7、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①合同价款以中标单价为准,中标总价为辅。每月承包额为当月实际接手管理服务范围相对应全年养护费用的十二分之一。②合同期内若有承包服务范围增加或减少,经招标人确认后,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并办理补充合同,增减部分按中标人中标单价执行。
8、其他约定事项:
(1)出现以下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①中标人承包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
②中标人连续两个月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有三个月评分在75分以下。
③中标人拒不服从招标方的管理、安排和处罚。
④中标人不能按要求完成日常作业。
⑤中标人转包、分包中标项目。
⑥违反招标文件内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中标人应加强对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作业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纠纷由中标人承担责任,招标方概不负责。
(3)中标人中途退出承包,招标方有权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乙方: | 福建省三明市宏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雪峰镇中山路846号 | 住所: | 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8幢12层1-4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黄荣华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黄梅金 | |
联系方法: | 13559880026 | 联系方法: | 1385088961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三明市梅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3820101040008983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