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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5000吨西兰花冷藏保鲜库制冷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响水县5000吨西兰花冷藏保鲜库制冷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9212002280101
                                          标段编号:E320900031400328800100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5000吨西兰花冷藏保鲜库制冷设备项目已由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宝青冷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响水县5000吨西兰花冷藏保鲜库制冷设备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双港镇洪南村四组境内,省道326南侧,双港冷库西侧,距响水西兰花大道1.5公里。
2.1.2工程规模:投资额约1028万元。
中标人须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并交付使用。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人为响水县宝青冷藏有限公司,拟对响水县5000吨西兰花冷藏保鲜库制冷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包括:螺杆压缩机、蒸发器、管道、阀门、电气、保温库板、保温墙板、保温门等设备,总预算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9元,控制价为8655473.44 元 。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标。具体要求、数量及配置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质保期
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不少于2年,并按照设备要求免费提供保养。(从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全部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制冷(冷库设备安装)项目业绩。投标时至少需要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项目施工合同,如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不能反映项目内容、项目规模等,投标人投标时还须提供能反映上述项目内容、项目规模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未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的不予认可。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3.6.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7其他要求:
3.7.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7.1.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7.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内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3.7.1.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2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19年7月-2019年12月或2019年8月-2020年1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3.8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3.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2f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标段,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盐城ABCD合成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其他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本项目开标评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进场人数,各投标单位仅委派1名投标代表(项目经理即是授权委托人)。国家明确的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严禁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
2、进场交易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当地健康证明,如被当地隔离过的,还需提供解除隔离通知书。招标代理公司和投标单位要对进场人员需出具近14天内的旅居史,特别是有无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旅居史、发热病人接触史等情况证明。
3、进场交易人员要服从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进入现场后,不得随意走动。
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其他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交易场所参与招投标活动。
8.2工程付款:所有设备及安装人员进场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的3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70%,出具审计报告一个月内付至审计价的90%,审计报告出具一年后付至95%,质保期满后一次性结清。(无息)
8.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用银行存款补足。履约保证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无息退还(均无息),不得提前退还。
8.4质量保证金:免费质保期不少于2年,并按照设备要求免费提供保养。(从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8.5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将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密封在其他文件及CA锁封袋中。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上发布。
9.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宝青冷藏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盐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规划路与黄河路交叉口          地址:响水县开发区名门春天公寓310室
邮 编:224600                              邮 编:2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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