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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后勤外聘人员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后勤外聘人员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后勤外聘人员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NHD2020040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春一路38-1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后勤外聘人员外包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委托,对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后勤外聘人员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NHD202004010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服务要求
数量
01
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后勤外聘人员外包服务项目
食堂服务人员、保洁人员、车辆驾驶员、门卫保安、锅炉工等后勤项目服务
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6.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
6.2投标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服务内容;
6.3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够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注: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04  月  20  日  9:30  时起至  2020  年  04   月27  日  16:3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一路38-12号)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 年  05   月   13  日 9: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一路38-12号) 。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04 月 20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27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 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9号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一路38-12号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415-6228989                       
邮箱地址:lnhdgcxmglyxgs@126.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万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1050110648800000054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4 月 20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6.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6.2投标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服务内容;6.3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够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6.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6.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注: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0日 09:30 至 2020年04月2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一路38-12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一路38-1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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