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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支路二十六(滨河路—G107)及滨河路中段道路工程变更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支路二十六(滨河路—G107)
及滨河路中段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20-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支路二十六(滨河路—G107)及滨河路中段道路工程已由鹤示范发改[2019]29号文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鹤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支路二十六(滨河路—G107)及滨河路中段道路工程;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工程总投资:约1271.64万元;
2.4、项目概况:支路二十六(滨河路—G107)施工起点K0+010.636,施工终点K0+612.171,全长601.535m,道路红线宽度20m;滨河路中段施工起点k0+000,施工终点k0+156.833,全长156.833m,道路红线宽度40m;并建设污水、雨水、照明管线等相关配套设施;
2.5、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6、建设地点: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标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图纸所示内容。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及评定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9、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拟任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人员,且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以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
3.3业绩要求:企业2017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份(须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2018年,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必须提供成立年度以来连续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5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提供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 CA数字证书,于
20
20

4

13
日至
20
20

4

17
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
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hym/
),点击“会员登录”,填写投标信息,选择本项目后并选择“我要投标”,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
http://ggzy.hebi.gov.cn/
)上发布。并同时在系统内发布“答疑澄清文件” 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各投标人须下载招标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1)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btf)。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hbtf 格式)及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其投标无效。
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填写投标信息、选择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
2.潜在投标人首次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 CA数字证书,注册成为中心会员,具体操作程序请查看网站首页中“关于办理 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网上报名须知”、“征集注册投标人会员公告”。
3.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登录界面,进入系统, 填写投标信息,选择本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下载招标文件。
4.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
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hym/
)”网站,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要求。
5.请潜在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6.开标当天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的 CA数字证书参加招标活动,进行现场解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与开标当天解密时所用CA数字证书必须为同一CA数字证书,否则,开标当天无法解密成功。
7.
投标人须按照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综合页面-通知公告发布的“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有序恢复项目进场交易的公告 ”中的要求酌情提前到场并参加本次开标会议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漓江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观景大厦11楼1110室
8.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392-3386025;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0392-3315125。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支路二十六(滨河路—G107)及滨河路中段道路工程变更公告01
招标编号:SGZB-2020-012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综合(信用)标评分标准和2.2.4(3)商务标评分标准变更为下表内容:
2.2.4(2)
综合(信用)评分标准30分
企业业绩8分
1、近一年列入本项目所在地市级或省级以上重点扶持企业的得1分;
2、本市企业近两年在市外市政工程施工中获得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给予的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科技创新、通报表彰等奖项和奖励的,每项得1分,最高2分;
3、投标人上一年度获得本项目所在地以外市、省级以上优秀建筑业企业的,分别得 1 分、2 分; 获得本项目所在地市级优秀建筑业企业优秀建筑业企业的得2分,同时获得本项目所在地市、省级优秀建筑业企业的得3分。
项目经理业绩8分
1、本市企业拟派项目经理近两年在市外市政工程施工中获得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给予的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科技创新、通报表彰等奖项和奖励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
2、拟派项目经理上一年度,获得本项目所在地以外市、省级以上优秀项目经理的,分别得 1 分、2 分; 获得本项目所在地市级优秀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得2分,同时获得本项目所在地市、省级优秀项目经理的得3分。
3、投标人参与工法编制,包括国家级和省部级;得1分。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2分
专业配套齐全的得 1 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 分。
企业诚信方面10分
1、上两年度内被本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评为扶贫先进企业的得1分;
2、上两年度内被本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评为慈善先进企业的得1分;
3、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两年内,对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在地(市行政区域内)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总额排名, 1-5名得6分、6-10名得4分、11-20名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以税务机关查询证明为准。
4、上两年度内获得市级以上建筑行业协会评选的 2A 信用企业的得1分,获得 3A 信用企业的得2分。
招标人意见2分
招标人意见0-2分
2.2.4(3)
商务标评分标准(70分)
投标报价的评审(50分)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40分。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4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范围内在满分5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4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评审(10分)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评审,共计10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10-30项清单项目中抽取15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5项。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的,每项得0.5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技术措施费评审(5分)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主要材料单价的评审
(5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10-20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漓江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观景大厦11楼11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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