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监狱永州监狱扩建二期工程(包1)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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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年12月29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9]007841号-1 |
采购人(全称):永州监狱(甲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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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永州监狱扩建二期工程 |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9]007841号 |
(3)项目内容:永州监狱扩建二期工程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
2.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2 |
大写: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B010501-监狱施工 | 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永州监狱扩建二期工程 | 否 | 见投标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1 | 项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2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12月28日,履行期限:300天。 |
地点:永州监狱 |
方式: |
4.付款 |
1、按工程进度付款。承包人打桩设备进场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2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三个单体基础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5%;东大门主体完工、学习及训练用房主体完工(除网架结构外)和综合业务用房主体完成三层板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整个项目主体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5%;工程外脚手架拆除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5%;省财评评审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7%,余结算金额的3%为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注:每笔款项支付,必须凭乙方开具有效税务发票方能支付且在款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35%以后,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民工工资已经付清的相关凭证。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6.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7.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19-12-28生效。 |
8.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10份,采购人执5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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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19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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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雷建华 | 法定代表人:谢佳林 | 委托代理人:王亚 | 委托代理人:陈姣军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13609034253 | 传 真: | 传 真: | | 开户银行:湖南省建行营业部 | | 帐 号:430017850610525016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