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2017年教育基础扶贫开发建设项目(红军小学)边坡设计中标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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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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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盘州市2017年教育基础扶贫开发建设项目(红军小学)边坡设计中标公示表
项目名称 | 盘州市2017年教育基础扶贫开发建设项目(红军小学)边坡设计 | |||
项目编号 | THZB2019-594GC-PZ | |||
招标人 | 贵州聚道教育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谈判时间 | 2019年12月24日14时30分 | |||
谈判地点 | 贵州聚道教育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延伸段宏财投资大厦18楼) | |||
公示期 | 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27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中标人名称 | 贵州省黔美基础工程公司 | ||
中标价 | 110,000.00 元 | |||
项目负责人 | 郑洪流 | 工期 | 设计周期从签订设计合同之日起至20日历天内提供经相关主管部门审图合格通过的施工图纸;设计服务期从签订设计合同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性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的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