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人民路(宿松路至龙湖路)综合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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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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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宿松县人民路(宿松路-龙湖路) 综合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编号:GC-AQSS-2019-083-1]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4)款修改为:
2.2.4(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
计算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
进入商务标评审的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分别计算设计和施工采购的投标报价得分。
一、其中设计投标报价得分为10分
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分为10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设计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B>J时,投标报价得分为10-(B-J)/J*100;
B≤J时,投标报价得分为10-(J-B)/J*50
最低得分0分
二、其中工程建设费投标报价得分为40分
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分为40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工程建设费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B>J时,投标报价得分为,40-(B-J)*100;
B≤J时,投标报价得分为40-(J-B)*50
最低得分0分
二、除上述修改外,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澄清说明不一致的以本澄清说明书为准。本澄清说明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宿松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24日
现对宿松县人民路(宿松路-龙湖路) 综合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编号:GC-AQSS-2019-083-1]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4)款修改为:
2.2.4(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
计算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
进入商务标评审的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分别计算设计和施工采购的投标报价得分。
一、其中设计投标报价得分为10分
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分为10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设计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B>J时,投标报价得分为10-(B-J)/J*100;
B≤J时,投标报价得分为10-(J-B)/J*50
最低得分0分
二、其中工程建设费投标报价得分为40分
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分为40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工程建设费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B>J时,投标报价得分为,40-(B-J)*100;
B≤J时,投标报价得分为40-(J-B)*50
最低得分0分
二、除上述修改外,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澄清说明不一致的以本澄清说明书为准。本澄清说明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宿松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