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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尚壹品北地块学校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的采购合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编号:SZCD2019-Y-C-006号
合同编号:HSBXX-009                                     
甲方(需方):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1楼
联系人: 钱桢
联系电话:0512-66609725
   
乙方(供方):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368号3幢
联系人:郑小丽
联系电话:18651105837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龙西路256号四楼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同备案机构: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十一楼
联系电话:0512-66681170
 
根据政府采购编号SZCD2019-Y-C-006号采购文件及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甲方采购的海尚壹品北地块学校绿色建筑申报咨询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1、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本合同书及本合同书签署后各方以书面形式确认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
(2)政府采购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5)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
(6)其他合同附件。
上述文件之间有冲突的,以排列序位在前的文件为准,同一序位的文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2、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提供海尚壹品北地块学校绿色建筑申报咨询服务。
二、价格与支付
1、价格
(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万肆仟伍佰圆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合同总金额包括提供海尚壹品北地块学校绿色建筑申报咨询服务所需要的设计及变更指导费、资料费、现场咨询服务费(后续服务)、税金、印刷费、快递费、交通费、光盘、照片冲印、会场费、报审费、评审费、检测费、绿色建筑评价申报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取得绿色建筑标识前的各项应有费用。
(2)二星设计标识、运营标识评定的次数不引起该合同费用的额外增加。
(3)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需要具备以下要求:
①追加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
②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追加费用,仅限于原合同内采购清单数量调整增加的项目费用,原合同外采购内容不得计入。
2、付款
(1)付款进度
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价的20%为咨询费预付款,余款在海尚壹品北地块学校拿到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后由甲方一次性付清。
注:每次付款时,乙方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开具发票,并将相关资料和发票提交给甲方确认,该发票应符合国家规定和甲方的要求,甲方对该项付款是否符合各项要求和条件进行审核并提请付款。
(2)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102020609000303314
三、采购要求
(一)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海尚壹品北地块学校项目于2019年初正式启动。该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湖东核心地块,华池街东、西沈浒路北,占地约6.7公顷,建设规模约11万平米,其中一期9万平米,二期2万平米。一期包括高中教学楼、综合楼和幼儿园;二期为宿舍。本次申报部分为一期项目,拟申报国家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标识,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
(二)主要工作内容
1、总体要求: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提供咨询服务,并确保本项目达到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标准,包括提供本项目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咨询服务,受甲方委托向相关主管部门申报认证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提供绿色建筑标识认证指导及设计阶段技术咨询工作。
2、负责提供绿色建筑方面的方案支持和绿色建筑的施工图审查。
3、负责完成项目绿建评审资料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4、提供绿色施工方案,为后期申请绿建运行标识收集施工阶段的资料。
5、要能确保项目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拿到绿色建筑标识证书。
6、负责绿建评审所需的各种报告的撰写,包括风环境模拟、噪声检测测及模拟、建筑能耗模拟、自然采光模拟等。
(三)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报告成果应符合下列规范要求: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3、《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4、《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
5、《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6、《夏热冬冷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8、《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等。
(四)乙方根据本项目工程进度及项目规划设计要求提供如下阶段的咨询服务:
1、绿色建筑技术可行性分析阶段:
(1)与甲方确定需进行可行性分析的绿色生态技术,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理念的汇报;
(2)对确定的绿色生态技术提供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现有方案如何调整,技术的应用范围、应用效果、厂家及案例信息、经济性分析、工期预估等;
(3)甲方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认技术应用与否;
(4)向甲方提供《项目绿色建筑可行性研究报告》。
2、绿色建筑策划报告阶段:
(1)项目的整体绿色建筑设计理念策划、分析,项目目标的确认,分析项目适合采用的技术措施与现实策略,启动参与各方的工作安排和计划进度编排,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理念的汇报;
(2)项目资料分析整理,明确项目施工图及相关方案可变更范围;
(3)根据设计目标及理念,完成项目初步方案、投资估算、星级自评估;
(4)向甲方提供《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预评估报告》,配合甲方完成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
3、初步方案阶段:
(1)根据项目二星绿色建筑绿色技术定位,指导设计院进行初步设计及变更调整;
(2)根据初步设计进度安排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自评指导,对设计难题采取措施,保证各项指标符合二星设计标识评定要求;
(3)根据各项评定要求需要提供的各种论证报告等,按要求完成;
(4)编制《项目初步设计绿色专篇》;
(5)负责组织初步设计专家评审会;
(6)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提出解决措施,并指导初步设计修订完善,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等工作。
4、绿色建筑方案深化设计阶段:
(1)根据甲方确认的星级目标,根据绿色建筑星级自评估结论,确定项目所要达到的技术要求;
(2)根据项目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完成与建筑设计、机电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以及其他相关专业深化设计的咨询工作。完成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并落实采用技术的技术要点、经济分析、相关产品等;
(3)乙方将参与整个施工图完善修改阶段的技术指导,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乙方提供相关技术文件,指导施工图设计融入绿色建筑技术和细部理念。提供施工图方案修改完善建议书,并指导施工图设计;
(4)完成绿色建筑星级认证所需要完成的各项模拟分析,并提供相应的分析论证报告;
(5)组织施工图审查,并组织按修改意见完善设计。
5、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资料汇总及申报评定阶段:
(1)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完成各项方案分析报告以及绿色建筑整体深化方案报告;
(2)完成绿色建筑的星级认证的申报工作,编制和完善相关申报材料;
(3)负责二星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定及证书颁发的一切相关事宜。
(五)关于该项目相关奖项及补贴服务
若本项目有条件申报其他绿色建筑奖项或申请得到相关政府补贴工作,乙方应提前知会甲方;甲方若需乙方协助申报其他绿色建筑奖项或申请相关政府补贴工作,则由甲方另行委托,具体委托内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六)工期要求
1、按甲方要求的进度,最晚不迟于本项目基建完成。
2、工作计划
协议签订后启动绿色建筑工作,由甲方、乙方方和设计方三方制定工作计划,编排总图工作时间节点,三方确认后的时间节点计划表同样具有效力。
(七)咨询成果
1、按照各阶段所规定的成果提供相应咨询报告:
纸质版:一式肆份(乙方盖章)。
电子版:一式壹份(PDF格式)。
2、须保证本项目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证书。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保密
1、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收集的原始资料与数据在执行过程中,仅供甲、乙双方使用,项目结束后乙方将其以成果附件的形式一并提交给甲方。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数据文件、图纸、资料等文件,仅供乙方在本项目中使用,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遵守本保密条款,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前,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以及乙方参与本项目所知悉的有关信息透露给与完成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
3、乙方如违反保密条款导致资料泄密,应对甲方蒙受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损失无法确定的,应承担数额为伍万元的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迟延提供协议约定的相关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乙方可自行选用其他资料,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开始开展咨询工作,因此影响工作进展的,乙方提交工作成果的日期相应顺延,甲方承诺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
1.2甲方迟延支付报酬,经书面催告后仍不支付,应支付数额为伍仟元的违约金。甲方无理由拒不支付报酬,应当全部退还咨询报告和相关文件,并承诺支付不低于应付报酬5%的违约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1.3如果甲方没有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方案实施,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仍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咨询费用。
2、乙方责任:
2.1乙方在预定日期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经书面催告后仍不提交合格报告,每天应按协议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可直接在乙方咨询费用中抵扣)。逾期超过十五天仍不提交,视为乙方拒绝提交,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合同。
2.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咨询服务或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不符合协议约定条件的,应当免收报酬,除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报酬总额百分之二的违约金;拒绝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应当向甲方返还全部报酬,并支付不低于报酬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2.3如果甲方按照乙方的技术方案实施,由于方案不完善的原因造成甲方实施项目没有达到绿色建筑二星设计标识,则甲方有权扣除未支付的合同价款;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额。
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学历
专业
职称
本项目拟任职务
1
杨悦
31

本科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中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2
郑小丽
2

研究生
供热、供燃气、通风机空调工程
中级工程师
项目组成员
3
杨柳柳
28

研究生
建筑学
助理工程师
项目组成员
4
马思聪
31

研究生
热能工程
中级工程师
项目组成员
六、有关技术成果归属条款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版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利用乙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属于甲方。
3、未经甲方许可,其它任何人不得将成果全部或部分泄漏或提供给第三方。
七、咨询报告的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的成果文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星级标准。
2、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报告成果应符合的规范要求。
八、不可抗力
1、合同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4小内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的生效
合同经采购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生效合同须送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二、附则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采购合同签约与备案签署栏:
甲方: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乙方: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备案机构: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年   月   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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