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农业农村局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太阳能杀虫灯、黄板)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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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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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农业农村局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太阳能杀虫灯、黄板)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3022019000460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 |
代理机构 | 四川省九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3-910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农业农村局 |
采购人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中城街道果城路11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12-20 16:24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12-19 09:00 |
中标日期 | 2019-12-19 17:0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11-27 17:29 |
总中标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太阳能杀虫灯、黄板;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服务要求:1、交货时间(实质性要求): 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验收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响应的品牌、规格型号、功能、技术参数、数量交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安装完成时间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交货完成后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在60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安装过程中,中标单位施工工艺必须规范,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组织本项目安全施工。(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成都丰锦泰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503号1幢2层;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 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的规定协商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2220.00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蒋波(采购人代表)、宋冰涛、王宝玉、谭竞科、吴志平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实质性要求): 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验收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响应的品牌、规格型号、功能、技术参数、数量交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安装完成时间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交货完成后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在60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安装过程中,中标单位施工工艺必须规范,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组织本项目安全施工。 5、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采购人接到投标人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15个有效工作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投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下百分之5%作为质保金。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支付质保金。 6、质保期和售后服务(实质性要求):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产品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 (2)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方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到场,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质保期外,继续提供维修服务,以最优惠的价格收取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成本费用。(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
其它补充事宜 | 本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F5171 |
评审情况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