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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融媒体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明溪县融媒体中心
乙方:福建天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1]SMGX[GK]2019047的明溪县融媒体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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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2090406 播控设备 播控设备 1 国内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NNE、戴尔、凯视达、深信服等品牌,详见报价文件 EMA4、T7920、定制、AF-1000-B400等规格,详见报价文件
合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捌拾玖万玖仟陆佰捌拾陆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0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189号;
4.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后 ( 100) 天内交货。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服务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根据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6.1.2乙方根据招标要求进行产品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请技术专家现场使用作为验收标准依据并组织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所需专家邀请费用包含在报价中。6.1.3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乙方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商品检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负责并会同买方及有关专家进行验收。初验:所有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初验,初验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的设备牌子、型号、参数核对验收;终验:完成初验试运行一个月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终验,终验需邀请相关省市电视台技术专家参与,终验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中主要性能,由专家及甲方共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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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40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
2 30 所有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初验后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 20 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4 10 合同金额10%余款为质保金,待项目正常使用满1年后的7日内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项目工期:本项目在交付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投入试运行。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项目搬迁的,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延期超过30天,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采购合同。10.2、施工计划和要求(1)乙方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将施工进度安排计划报采购人备案,确保项目按时完成。采购人将不定期根据进度计划对项目实施进度抽查;(2)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部分,包括管道敷设等都应在施工时进行拍照存档,项目竣工后作为验收资料交付采购人;(3)施工过程中按照相关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和施工方承担相应责任。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承担赔偿责任。10.3、保密要求:乙方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同时要与采购人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约束其单位和参与人员的行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技术文件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双方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业务需求、协议、系统设计、技术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并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场合,采购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乙方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对此次项目承诺自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为1年(如技术参数内或招标文件有特别要求的,按技术参数内或招标文件的标准执行,厂家或国家有更长质量保证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在保修期结束前1个月,乙方免费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如发现潜在问题,负责排除。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仍负责提供服务。保修期满后,对更新器材和本工程所需零配件均按成本价收取费用。14.2质保期内,乙方设立7*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受理采购人系统故障申告、技术咨询。乙方在收到采购人系统故障申告后,按要求及时解决。系统或设备发生故障的,运维团队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12小时内解决故障。对于设备损坏,不能当场修复的,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若遇特殊情况,厂家提供技术和设备支持的,经采购人同意可延长至24小时内解决。14.3运维要求(1)乙方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和运维团队负责该项目的运维管理,并制定详细的责任分工和故障处理流程等规章制度,建立起完善的运维体系。相关运维管理制度需报采购人审核确定;乙方提供定期巡检服务,针对项目制定详细的巡检方案,巡检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平台设备和功能情况等,每次巡检均提供巡检报告;(3)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清洁和保养次数每季度1次,其中对粉尘较大、烟雾较多等环境质量较差的点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设备进行清洁处理;(4)乙方运维管理部门对每次故障现象、维护情况以及故障原因分析作详细的记录,并每月书面向采购人提供运维情况分析报告;(5)质保期内,乙方保障设备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有效运行,运维过程中涉及的软硬件升级、更换、维修等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乙方对此进行承诺,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6)免费维保期内,由于采购人及第三方原因导致设备需要挪位,涉及设备迁改的由乙方对迁改产生的费用进行预估,由采购人对预估费用进行书面确认后乙方开始施工,迁改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明溪县融媒体中心 乙方:福建天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189号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科技园茶山路1号B楼五层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邱源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盛贵清
联系方法:0598-8755992
联系方法:1330591810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账号: 账号:
8111301012600044155

签订地点:甲方所在地
签订日期: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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