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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A区东侧20台风机海域养殖浮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A区东侧20台风机海域养殖浮球采购项目
品目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莆田市秀屿区晶秀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莆田市公告时间2019年12月27日 18:2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2月27日 18:14  至  2020年01月16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荣华家园3号楼(嘉华楼)5层
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荣华家园3号楼(嘉华楼)5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莆田市秀屿区晶秀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东峤村3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荣华嘉园3号楼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4).doc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莆田市秀屿区晶秀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A区东侧20台风机海域养殖浮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A区东侧20台风机海域养殖浮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闽莆建融【F-2019】采招050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秀屿区晶秀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东峤村30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荣华嘉园3号楼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
最高限价(元)
交货时间
1
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A区东侧20台风机海域养殖浮球采购项目
1批(1万个)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00万
合同签订后20天内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经销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4)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或其它相关证明;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8)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27日 18:14 至 2020年01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荣华家园3号楼(嘉华楼)5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荣华家园3号楼(嘉华楼)5层,联系人:小陈 ,电话/传真:0594-2661777、15715091388 。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荣华家园3号楼(嘉华楼)5层会议室。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荣华家园3号楼(嘉华楼)5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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