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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房金宸府项目桩基础超前钻探勘察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长房金宸府项目桩基础超前钻探勘察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房金宸府项目已由郴州市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苏项证【2019】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资金。招标人为郴州市长房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础超前钻探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郴州市长房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长房金宸府项目桩基础超前钻探勘察。
3.项目区域位置:长房金宸府项目位于郴州市白水片区,地块北临青年大道,西临学院路,南临郴县路,东临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块南侧为安置小区以及片区配套商业,西侧为郴州金海学校。
4.项目概况:长房金宸府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规划净用地面积为 55741.40 平方米(合 83.61 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 13.94万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商住比 5:95,容积率为 2.5,限高 80
米,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本次招标项目工程造价约350万元。
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房金宸府项目范围内桩基础超前钻探勘察。
勘察工程量:按100%抽检,共计约1400根,每根暂按20米。具体勘察内容详见本项目勘察清单。
6. 勘察工期:与现场桩基础施工同步进行。
7.质量要求: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等有关规范及设计院提供的勘察任务书的要求。
8.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资金。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及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4、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6月-2019年11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6月-2019年11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规定,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承诺。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2月2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七、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69室第六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2150289。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郴州市长房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城投大厦二楼0245~0255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200新世纪花苑华侨国际大厦1010室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组成员: 邹诗剑(5120)、胡煜虹(2812)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731-85126633
邮箱:hnzxgcxm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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