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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农村公路管理所中华北路(万邓路至新老G107连接线段)增设大货车闯禁行电警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华北路(万邓路至新老G107连接线段)增设大货车闯禁行电警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财购-2019-362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项目需求                  
1、采购人:新郑市农村公路管理所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6、供货(含安装调试)期:30日历天
7、质保期 :一年(自验收合格起)
8、质量要求:合格
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0、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12、采购需求:
(1)对中华北路(万邓路至新老G107连接线段)6处平交路口、12个点位增设大货车闯禁行电警设备并接入公安“六合一”系统和“视频专网”;实现大货车闯禁行、超速、车内人像抓拍等功能(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方不提供施工时与各部门的相关协调工作,需供应商自行协调施工,中标后能独立协调安装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单位(如公安、交通、园林、市政、通讯、电力、自来水、供热、水务、绿化等部门);
(3)具备必要的专用工具并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保证能在30分钟内响应,60分钟到达现场,180分钟内修复,180分钟内仍无法修复的,应提供代用设备供甲方使用;
(4)为保证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后顺利接入公安“六合一”系统和“视频专网”,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前对拟投核心产品与新郑市现有公安“六合一”系统和“视频专网”进行无缝对接测试,测试后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测试报告扫描件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此项是项目后续移交新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管理必备条件)。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投标人将相关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所附查询结果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5)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会员库注册的通知》流程。
6)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方式评标时,潜在供应商须取得CA密钥(详见http://www.xzggzy.cn【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投标企业网上注册会员的通知》;【下载专区】-《办理CA数字证书所需资料》)。CA密钥办理联系电话:0371-63385530.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2018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2019年以来成立的新公司应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免税及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附相应的原件扫描件,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扫描,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9年12月 26 日至2020年 1月 3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
3.方式:供应商登陆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等)。
4.售价:0元。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 1 月 17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室
3.获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请到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至规定地点。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 1 月 17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19年12月 26 日-2020年 1 月 3 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新郑市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新郑市陶文路
代理机构: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郑州市福禄东路与普济路交叉口连邦大厦1810室
 
发布人: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 12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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