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经颅磁刺激仪、全自动血库系统采购项目二次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甘财采处(2019)044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经颅磁刺激仪、全自动血库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0876-1911329)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兰州泰和虹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连铝大厦2109室
被投诉人1: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被投诉人1地址:兰州市城关区萃英门82号
被投诉人2: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2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24层
相关供应商:甘肃策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第1幢
二、投诉事项
2019年11月25日,我机关收到投诉人对“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经颅磁刺激仪、全自动血库系统采购项目二次”采购结果的投诉书,我机关于2019年11月25日予以受理。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经颅磁刺激仪”无法满足招标文件第1.4条技术参数的要求,属于虚假应标。
三、处理决定
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中规定:“……1.4刺激线圈:能实现双面双向刺激……”。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品牌型号:南京伟思 Magneuro100 经颅磁刺激仪”。2019年12月11日,我机关组织相关专家就投诉所涉技术参数进行了论证。专家经论证认为:“……投诉所涉的招标文件第1.4条技术参数为非*项参数,经核实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技术彩页和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中标产品‘南京伟思 Magneuro100 经颅磁刺激仪’满足招标文件第1.4条技术参数的要求……”。据此我机关认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我机关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人兰州泰和虹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甘肃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下载 |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