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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节慰问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春节慰问物资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0-01-1;
三、项目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现行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5.1采购标的:特质一等面粉663袋(25公斤/袋)、一级香米663袋(10公斤/袋)、非转基因大豆食用油663壶(5升/壶)、特级火腿肠134箱、一级纯棉花被子311双(5*7/8斤/双)、纯红薯粉条663袋(10斤/袋);
5.2供货期: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5.3质量要求:合格;
5.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业务;
6.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4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19年07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19年07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严格按照格式提供,格式详见附件1);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查询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进行留存。);
6.6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磋商文件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20 年 01月04日00时00分至 2020年01月11日00时00 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7.2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核验,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7.3 “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7.4磋商文件免费提供。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8.1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8.2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U 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8.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5日14时 30 分。
8.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9.1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5日14时 30 分。
9.2开标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代理费用的收取
12.1收取方式:由成交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12.2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货物招标)及漯采购【2018】16号文规定
12.3收取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5%=3975.00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漯河市西城区民政办公室
地    址:漯河市西城区阴阳赵敬老院内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金江路时代公寓B座18层
联   系   人:张长清   潘盼盼
电       话 :13103957177    13673367604
 
监督部门:漯河市西城区财政与经济发展局
地址:漯河市西城区MAX世界港
联系电话:0395- 57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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