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薛店镇金星啤酒厂电力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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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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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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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河南众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郑市薛店镇金星啤酒厂电力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于2019年12月31日上午9:30分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评标会议室按规定程序举行了开、评标会议,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郑市薛店镇金星啤酒厂电力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财购-2019-340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8日
四、评审日期:2019年12月31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项目经理 | 注册编号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成交金额(元) |
1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郑州皓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36号5号楼2单元16层141号 | 杨 凯 杰 | 豫241061100208 | 30 | 合格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计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9625.00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郑市薛店镇卫生路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众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英协路2号检察院综合楼14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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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发布人:河南众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