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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包头市大青山区域废弃采坑生态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包头市大青山区域废弃采坑生态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大青山区域废弃采坑生态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10349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2019〕94048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其他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1) 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 “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通过。2、2) 投标人需具有环境监理技术能力的证明,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本次项目的环境监理服务等)。3、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见政府采购公告内附件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9年12月31日 10: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1月20日 17:00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见政府采购公告内附件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A 0.00
答疑会时间: 2020年01月06日 15:00
答疑地址: 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1月21日 15:0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0年01月21日 15:0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采购人地址: 昆区党政大楼
采购人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人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昆区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党政委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行政主管部门: 昆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文件:
包号 采购文件
A 包头市大青山区域废弃采坑生态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服务采购项目.pdf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78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2400082 服务   1.0 4#-7#砂坑治理监理费用
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19年12月31日 10:00至2020年01月20日 17:0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s://zfcg.baotou.gov.cn) 查看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包头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供应商投诉质疑管理→投标响应”或“供应商投诉质疑管理→投标邀请函”;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如标书需要收费请缴纳购买标书费用;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3、 答疑事项
              2020年01月06日 15:00时前 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在“供应商投诉质疑管理→投标答疑发起”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答疑回复在“供应商投诉质疑管理→项目答疑发起”项目详情页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包头市昆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
 
包头市昆区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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