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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天津医院感染科病区建设项目(二次)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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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天津医院感染科病区建设项目(二次)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房建项目施工招标结果公示

建设单位宁强县天津医院
项目名称宁强县天津医院感染科病区建设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排名企业名称投标报价工期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省宁强县建筑工程公司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6 元350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大蓉实业有限公司10393410.33 元350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省泰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589542.72 元350天
项目负责人信息姓名注册证号建安B证
第一中标候选人 魏玉成陕261070700923陕建安B
(2014)0011409
第二中标候选人余静陕261151667459陕建安B
(2015)0012041
第三中标候选人李娟陕261121335052陕建安B
(2014)0001891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3天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或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招标人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   标   人:宁强县天津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方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宁强县招标办
监督电话:0916-4221746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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