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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宁乡市人民武装部250KVA变压器采购及安装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201912130140-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腾鑫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宁乡市人民武装部250KVA变压器采购及安装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191213014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宁乡市人民武装部250KVA变压器采购及安装 电力工业专用设备零部件 欧式箱式变压器-ZBW-250KVA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6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6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叁万伍仟零陆拾陆元陆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配电部分:新上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ZBW-250KVA/1台,新上智能负荷开关1台,新上避雷器1组,接地装置1组,敷设高压电缆YJV22-3*50/120米,低压电缆WDZ-YJV-1KV-4*150+1*70/45米,架设导线JKLYJ-50/30米;
土建部分:电缆管道(一排一管)167*8/100米,开挖10KV电缆直线井3座,开挖箱变基础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本合同签订后,以工程预付款到账为开工条件,工期为60天。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则工期顺延。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人民武装部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工程开工后,所有设备由乙方运输至履行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7533.0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50%预付款到乙方账上。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7533.0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0,说明:工程竣工验收送电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50%工程款付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紫金支行(长沙腾鑫电气工程有限公司:18021601040002974)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范围及项目设计图纸进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工程施工质量,均按国际现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工程验收按国际现行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并经当地电力部门验收合格。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1、按本合同的要求支付工程款;2、在施工中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3、监督乙方的设备材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协同解决施工中的相关问题,并负责施工中涉及的有关单位协调事宜。
乙方:1、按期完成工程任务;2、施工期间,乙方应安全施工,防止事故发生,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7.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如不能按期支付,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则工期顺延;
乙方如不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工期的情况除外。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正常施工期间当地居民关系协调,由甲方负责调解。市政路破除、隔离防护等政府部门关系协调,由甲方负责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玉潭镇二环路行政中心 地址: 玉潭镇同心路31号
法定代理人: 谢建华 法定代理人: 黄云华
委托代理人: 刘建斌 委托代理人: 胡利波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782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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