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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荡镇岩头村演山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进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


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65371 项目建立时间: 2020/1/8 11:31:41
项目名称: 茫荡镇岩头村演山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项目地点: 南平市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7万元
项目联系人姓名: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65371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0/1/8 0:00:00
招标项目名称: 茫荡镇岩头村演山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南平市
招标人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岩头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代码: 54350702B30033604N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700593482032E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岩头村民委员会
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茫荡镇岩头村演山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岩头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岩头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茫荡镇岩头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茫荡镇岩头村演山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以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经取消,不作为有效投标人资格。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2号金辉广场28层28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当场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21日 15:00:00,
7.2提交地点为:茫荡镇人民政府5楼会议室。
7.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政府公告栏、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岩头村民委员会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岩头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岩头村,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2号金辉广场28层2803室,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标段
标段:茫荡镇岩头村演山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标段(包)编号: 11111119998065371001001 标段(包)分类: 道路工程
标段(包)名称: 茫荡镇岩头村演山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标段(包)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茫荡镇岩头村演山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岩头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岩头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茫荡镇岩头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茫荡镇岩头村演山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以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经取消,不作为有效投标人资格。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2号金辉广场28层28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当场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21日 15:00:00,
7.2提交地点为:茫荡镇人民政府5楼会议室。
7.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政府公告栏、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岩头村民委员会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岩头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岩头村,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2号金辉广场28层2803室,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人资格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以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经取消,不作为有效投标人资格。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 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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