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元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三次招标)项目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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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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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7010701100066 | 项目建立时间: 2020/1/6 9:10:26 |
项目名称: 南平上元庭建设项目 | |
项目地点: 延平区 | |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业 | |
建设项目规模: “上元庭”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2700㎡,其中:计容面积约32700㎡,不计容面积约10000㎡(地下室车库、人防面积约9000㎡),本工程拟建两幢住宅楼,1#楼、2#楼层数均为33层以内(建筑总高度在100米以下),项目用地以居住为主,配套公建服务设施。 | |
项目联系人姓名: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05998829206 |
资金来源: 财政 | |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7010701100066001 |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0/1/7 11:10:22 |
招标项目名称: “上元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三次招标) |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南平市延平区 | |
招标人名称: 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代码: 91350700671929013B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000158163352N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部门名称: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上元庭”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2700㎡,其中:计容面积约32700㎡,不计容面积约10000㎡(地下室车库、人防面积约9000㎡),本工程拟建两幢住宅楼,1#楼、2#楼层数均为33层以内(建筑总高度在100米以下),项目用地以居住为主,配套公建服务设施。本项目投资总额约22153.33万元 |
标段
标段:“上元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三次招标)
标段(包)编号: E3507010701100066001001 | 标段(包)分类: 土石方工程 |
标段(包)名称: “上元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三次招标) | |
标段(包)内容: 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土建工程;消防设施工程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①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②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为福建省外企业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的规定及时自行维护监管平台中的相关信息,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持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自愿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之一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5.根据《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号文)》、《关于公布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43号) 、《关于公布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7号)、《关于公布第四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0号)、《关于公布第五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7号)、《关于公布第六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9号)、《关于公布第七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告知书》(闽建告字〔2019〕70号)、《关于公布第八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书》(闽建告字〔2019〕84号)、《关于公布第九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书》(闽建告字〔2019〕88号)文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否决其投标。 6.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22153.33 | |
计划开工日期: 2020/1/7 0:00:00 | 工期(日历天): 1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