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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三次招标)

基本信息

省份 福建 城市 南平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上元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采购单位 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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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三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7010701100066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元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三次招标)已由 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闽发改备【2019】H01000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原橡胶厂村民安置点以东,工业学校以南;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上元庭”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2700㎡,其中:计容面积约32700㎡,不计容面积约10000㎡(地下室车库、人防面积约9000㎡),本工程拟建两幢住宅楼,1#楼、2#楼层数均为33层以内(建筑总高度在100米以下),项目用地以居住为主,配套公建服务设施。本项目投资总额约22153.3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上元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三次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①  项目前期(含办理手续)
②  勘察工作范围:项目所需地质勘察。
③   设计工作范围包括:审批的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及相关图审工作。设计内容包含总平、建筑单体的建筑、结构、电气、燃气、给排水、通风、消防、基坑支护、防雷、人防、智能化、建筑幕墙、交通标识、绿建及红线内道路及管网等,专项设计不包含精装设计,施工图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
④   施工范围:三通一平工程;“上元庭”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含售楼部、样板房装饰装修,不含商品房精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通风、电气、消防、弱电系统(含智能化、光纤入户、停车系统等)、防雷、室外附属(含管网、道路、绿化、景观、照明等)、标识标牌(含交通导向标识及标线)、配套设施(永久性用电、用水、燃气等)等所有工程,具体以发包人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核的施工图纸为准;
⑤   采购范围: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及保管。
⑥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其他项目。
⑦   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以及室外附属及配套工程(含永久性用电、用水、燃气等)申请等相关事宜。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负责并承担整个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
2.3计划工期及关键节点工期
2.3.1计划工期:本项目的建设期为36个月;
2.3.2勘察设计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1)方案设计优化阶段: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各单体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室外总体工程等所有设计任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4)勘察阶段:以满足施工图设计为前提自主安排。
2.4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①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②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为福建省外企业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的规定及时自行维护监管平台中的相关信息,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持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自愿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之一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5根据《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号文)》、《关于公布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43号) 、《关于公布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7号)、《关于公布第四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0号)、《关于公布第五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7号)、《关于公布第六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9号)、《关于公布第七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告知书》(闽建告字〔2019〕70号)、《关于公布第八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书》(闽建告字〔2019〕84号)、《关于公布第九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书》(闽建告字〔2019〕88号)文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否决其投标。
3.6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 打开。
4.2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 ggzy. np.gov.cn/)发布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登陆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 ggzy. np.gov.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08日09时00分至2020年01月13日23时59分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址:http:// ggzy. np.gov.cn/)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投标人必须在2020年 01月13日23时59分(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2月03日0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应刻录到光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加写标记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
(1)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码机)上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4尚未办理南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易网。
5.5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或②南平市年度投标保证形式;或③银行保函形式;或④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特别说明: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送达开标现场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 ggzy. np.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95-97号建大商厦四层   邮编:353000   
电  话:黄先生
联系人: 0599-808093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     邮编:3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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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延平支行
帐户名称: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192 010 100 100 134 77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
联系电话: 0599-8317272
 
监督部门:南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
电话:0599-8723008
 
 
附件:
招标文件.doc
[E3507010701100066001001]上元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三次招标).NPZF
地块红线图.zip
规划设计文件.rar
上元庭项目可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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