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洪雅县小型汽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租用服务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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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洪雅县小型汽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租用服务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20-01-09 16:42
一、
采购人名称:洪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洪雅县小型汽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租用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
/ 年
四、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文件(公厅交车
[2018]31 号)的批复,同意将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业务下放到洪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公安部《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通知精神,经向洪雅县人民政府请示批准,现就上述项目准备开展采购工作。
五、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洪雅洪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有限公司所具有的“洪雅县将军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及培训中心”是洪雅县及周边县域唯一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及培训中心,位于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将军乡,辐射区域包括丹棱县、峨眉山市、夹江县及眉山市部分区域;该场地自
2016 年
8 月经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报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批复同意并验收通过后,一直使用至今。目前,洪雅县内具有交管部门验收合格场地的只有洪雅洪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有限公司所具有的“洪雅县将军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及培训中心”;
如果不利用洪雅洪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有限公司现有考试场地和硬件配套设施而重新新建考试场地及硬件配套设施并通过交管部门验收合格,至少需要重新投入财政性资金
4000 万元以上和
1 年以上时间,从经费和时间上都不能满足项目需求。
综上,为节约财政资金,避免资源浪费,洪雅洪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有限公司是本次代维项目的唯一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中单一来源采购相关规定。
六、拟定供应商
:
洪雅洪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洪雅县洪川镇洪州大道
106 号(洪雅县国土局办公楼
1 楼)
七、其它事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财政部门。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财政部门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028-3887140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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