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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经济开发区高沟电线电缆产业园滨江片区沟塘填平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无为经济开发区高沟电线电缆产业园滨江片区沟塘填平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
WH09GC2019SZ6574 
标段名称
无为经济开发区高沟电线电缆产业园滨江片区沟塘填平一期工程 
标段编号
WH09GC2019SZ657401 
招标人
名称
安徽无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无为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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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盛和东方名邸41幢0室第二层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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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0年01月15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先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1367914.27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吕仲耀 
证书编号:皖234101184510;皖234101184510
证书名称: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3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宏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1368317.35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杨宝峰 
证书编号:皖234181892834
证书名称: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3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迎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1371251.84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李秀明 
证书编号:皖水安B(2019)02970
证书名称: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3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芜湖市鲁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投标保证金
2.芜湖南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投标保证金
3.芜湖锐燊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安全B证不在有效期内
以下单位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且低于X值95%
1.安徽万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江西省鹏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安徽奥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安徽永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安徽久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6.安徽驭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芜湖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安琥燕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芜湖尚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安徽美天建设有限公司
11.芜湖富林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12.安徽腾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芜湖中圣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芜湖永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5.安徽明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安徽繁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安徽携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安徽省树之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9.安徽川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安徽宏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随机抽取十家单位
1.安徽省树之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安徽迈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安徽禹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芜湖市红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马鞍山昌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6.安徽皖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安徽亿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安徽翔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马鞍山市新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10.安徽致尹建设有限公司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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