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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中心】大岭路沿线河道水污染综合治理及岸上分流工程项目(EPC)大岭路沿线河道水污染综合治理及岸上分流工程(EPC)(HBSY-202001SZ-002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岭路沿线河道水污染综合治理及岸上分流工程项目(EPC)大岭路沿线河道水污染综合治理及岸上分流工程(EPC)(HBSY-202001SZ-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001SZ-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岭路沿线河道水污染综合治理及岸上分流工程项目已由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审批【2019】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张湾区神定河犟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十堰市张湾区神定河犟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街道大岭路沿线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水污染综合治理、生态护岸及水生态修复、防洪安全、岸上分流等综合治理工程。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包含设计、施工、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内容。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服务,确保达标排放。为保证项目实施方案的准确和完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并取得相关数据(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02-20
合同估算价:4879.51万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2)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排水)专业乙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承担过类似涌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业绩各一项(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各自在本项目中所承担任务的相应业绩;(5)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企业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提供);(6)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7) 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01月18日至2020年01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02月1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张湾区神定河犟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部
代理机构: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张湾区公园路85号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中路20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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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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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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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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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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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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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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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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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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