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按摩医院长沙市基本辅助器具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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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190731000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中医康复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可孚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基本辅助器具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190731000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普通轮椅(手动) | 助残器具 | 见附件 | 台 | 60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2 | 助行器(框式) | 助残器具 | 见附件 | 台 | 20 | 1700 |
3 | 助行器(轮式) | 助残器具 | 见附件 | 台 | 20 | 2100 |
4 | 助行器(台式) | 助残器具 | 见附件 | 台 | 20 | 4400 |
5 | 沐浴椅 | 助残器具 | 见附件 | 台 | 30 | 3450 |
6 | 坐厕椅 | 助残器具 | 见附件 | 台 | 30 | 7350 |
7 | 单脚手杖 | 助残器具 | 见附件 | 支 | 60 | 1500 |
8 | 腋拐(铝合金) | 助残器具 | 见附件 | 副 | 60 | 3900 |
9 | 多脚手杖 | 助残器具 | 见附件 | 支 | 60 | 2100 |
10 | 凳拐 | 助残器具 | 见附件 | 支 | 60 | 2340 |
11 | 电动轮椅室内型 | 助残器具 | 见附件 | 台 | 60 | 132000 |
12 | 高靠背轮椅 | 助残器具 | 见附件 | 台 | 60 | 38700 |
13 | 坐厕轮椅 | 助残器具 | 见附件 | 台 | 60 | 29700 |
14 | 多功能护理床(手动) | 助残器具 | 见附件 | 台 | 30 | 41700 |
15 | 多功能护理床(自动) | 助残器具 | 见附件 | 30 | 101400 | |
16 | 防褥疮床垫 | 助残器具 | 见附件 | 件 | 60 | 13200 |
合计金额小写: 40294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万零贰仟玖佰肆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见附件合同明细2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中医康复医院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由乙方以送货上门的方式送至长沙市中医康复医院内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29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高桥支行(湖南可孚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3050177463700000049)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5、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7、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19年12月10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人民中路348号 | 地址: | 同升街道金海路158号 |
法定代理人: | 李燕平 | 法定代理人: | 张敏 |
委托代理人: | 李光正 | 委托代理人: | 王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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