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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经开区门户网站升级及官微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DY-20191206013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伟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长沙经开区门户网站升级及官微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JKCG-20191206013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经开区门户网站升级及官微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软件运维服务 详见附件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叁万壹仟贰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模块
功能
描述
数量
1
栏目规划建设
信息公开目录增加属性
依据考核要求,在概览信息列表中,包含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信息内容
1套
2
政策图解制作
长沙经开区提供相关素材,每年负责制作不限于5篇政策解读图片,以及数据统计图表图解。
1套
3
印象园区栏目动态调整
印象园区栏目下的领导关怀、大事记、园区荣誉栏目,未提供一年内的最新数据,暂时进行栏目的隐藏,涉及到首页展示的进行重新撤销和布局,考核后再开放和调整
1套
4
招商引资专题建设
将招商引资板块以专题专栏的形式建设,在视觉上突出专栏效果,把不能及时更新的内容改变实现方式,确保符合考核要求
1套
5
互动交流平台升级
一号登录
与长沙市网上办事服务平台集成,进行用户集成,实现一号登录
1套
6
个性化服务
智能检索及智能知识库升级
智能应用加分指标,依据新的考核要求,升级智能检索及智能知识库功能
1套
7
官方微信运维服务

1人驻场对长沙经开区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日常运行维护
1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1-20 —— 2021-01-19
3.2 履行地点: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电子信息处、乙方公司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时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区门户网站升级工作并交付甲方使用。甲方终身拥有本合同服务内容的使用权(含源代码)。
服务方式:官微运维为驻场服务,其余服务方式为现场安装或二线支持。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80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0,说明: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0%给乙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1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说明:质保一年期满后,且售后服务合格,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给乙方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暮云支行(湖南伟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00171251608010)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官微运维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官方微信的运营及维护,并派遣至少1名官微运维人员驻场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日常运营(含UI设计、粉丝管理、每周5次内容推送等,内容审核权限由甲方负责)、营销活动策划等,确保每个工作日发布1条微信,且内容数量不低于2条。
2.每年策划不少于3次官微活动,每年活动总费用不少于2万元;粉丝增长数量分别达到:第一年3000人,第二年2000人,第三年1000人。
3.甲方仅为乙方官微运维驻场服务人员提供办公设备和场地,驻场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人身安全及就餐等均由乙方负责。
4.驻场服务人员的服务时间须与甲方上班时间同步,严格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和服从工作安排。
5.合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调离或更换官微运维驻场服务人员,如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培训要求
乙方应保证甲方技术运维和管理人员能熟练的对该平台进行使用操作,并能对平台进行维护。乙方必须对甲方使用系统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采购的第三方公司产品、乙方自行开发的平台及后台管理平台等功能的操作使用。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培训时间由甲方指定。
售后服务及保密要求
1.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不少于一年的免费运维服务(官微运维为1年)。
(2)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网络远程支持及在线问答处理等服务,一般故障0.5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需按有关规定报告和报备,并在8小时内解决。
2.保密要求: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科学实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对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的管理和对有害信息的监控管理。“资料披露方”对其“资料接受方”所提供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简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权利。资料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且不得将该保密资料部分或全部复制或向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项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和承诺实施本项目,全面实现甲方需求。项目施工完成后由甲方组织测试和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1.测试要求
乙方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制定系统的整体测试方案,保证各子系统联接正确,数据传送正常。测试方案要明确测试关键点,分单元测试、边缘测试、整体测试等。测试方法应包括模块测试、功能测试、数据测试、系统测试等。测试内容必须包括功能要求、可靠性、安全性、可扩充性、可维护性、平台移植性、整体性能及与其他平台接口等。系统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不低于15天。
2.验收要求
(1)乙方应负责在项目用户验收前将系统的全部相关的系统软件,各阶段开发文档,运行稳定可靠的本系统及其安装程序,注释清晰明了的、保证平台及其他应用系统交互接口功能的源代码和数据表结构,以及有关产品和系统说明书、安装手册、维护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甲方。在文档齐全后方可组织验收。
(2)项目验收重点检查整个系统是否满足甲方所要求的功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是否达到了技术方案目标。乙方必须根据系统总体设计方案提出验收细则和验收文档清单(包含需求调研、系统分析、软件设计、软件开发、系统测试、实施上线、运行维护等阶段),甲方将根据验收方案对系统每个部分逐一进行验收。
(3)项目施工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依据。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进行整改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对乙方项目进行验收和付款。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应按时按质完成项目任务
7.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服务时间内完成项目并经甲方验收合格,须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五/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支付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且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需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验收不合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有效整改直至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需按实际损失赔偿。如整改导致逾期,按本条第1点处理。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售后服务,导致网站(含官微)功能运行异常,甲方将每次扣除质保金5000元,累计达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质保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付款的,需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5.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到的甲方印签、文件、人事和业务等资料保密,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和途径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如违反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01-20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地址: 湘邮科技园4楼
法定代理人: 张庆红 法定代理人: 林雪
委托代理人: 贺代贵 委托代理人: 李雪梅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9873159
传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0731-8987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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