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政府大院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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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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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工程名称:芗城区政府大院改造工程
2、招 标 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3、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开标地址: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36号万豪国际3幢504室)
5、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6、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436㎡,预算审核价¥1140426.82元(含暂列金50000元)。
7、开标时间:2020年 1月20日 9 时 30 分
8、第一中标候选人: 福建省华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叁仟壹佰玖拾叁元零贰分(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2元)
项目负责人: 周液勇 注册证书号:闽235060807910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9、评标委员会名单:姜伟烽,林惠华,吴白雪
10、公示日期:2020 年1月21日-2020年1月31日
11、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无
1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 年1月20日
2、招 标 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3、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开标地址: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36号万豪国际3幢504室)
5、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6、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436㎡,预算审核价¥1140426.82元(含暂列金50000元)。
7、开标时间:2020年 1月20日 9 时 30 分
8、第一中标候选人: 福建省华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叁仟壹佰玖拾叁元零贰分(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2元)
项目负责人: 周液勇 注册证书号:闽235060807910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9、评标委员会名单:姜伟烽,林惠华,吴白雪
10、公示日期:2020 年1月21日-2020年1月31日
11、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无
1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 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