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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清湖乡防洪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弋阳县清湖乡防洪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弋阳县清湖乡防洪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弋阳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为中央及省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弋阳县清湖乡。
2.2 招标规模:批复总投资约1402.12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977.35万元。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施工标。
2.5 建设内容:河道综合治理长度6.23km 。护坡护岸,河道疏浚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根据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发[2019]1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21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具体时间以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止自行在新版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点击右侧中部“交易主体登录”按钮进入新版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弋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根据诚信的原则,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企业及拟投入的建造师进行通报批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7.5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资格审查结果及所有投标人家数。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7.6按弋府办字[2017]132号文件与弋府办字[2017]13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实施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并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8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弋阳县水利局进行监督(电话:0793-5270082)。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弋阳县人民政府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弋阳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部
地 址:弋阳县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信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弋阳县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弋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弋阳县支行
2、户名:弋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弋阳支行
3、户名:弋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弋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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