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〇六大队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O六大队地质灾害监测施工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包2)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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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年1月19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9]014811号-2 |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〇六大队(甲方) |
供应商(全称):佛山市顺德区量仪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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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O六大队地质灾害监测施工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9]014811号 |
(3)项目内容: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O六大队地质灾害监测施工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O六大队地质灾害监测施工设备政府采购项目2包土壤重金属测定仪 项目经理:符海燕。 |
2.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大写: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2 | 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佛山市顺德区量仪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土壤重金属测定仪 | 是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SPECTRON | 1 | 台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1月07日,履行期限:7天。 |
地点: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O六大队地质灾害监测施工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
方式:按合同履行 |
4.付款 |
1、合同签订后,安装调试完毕,凭甲方验收合格单,验收合格后付款95%,5 %作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6.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7.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0-01-07生效。 |
8.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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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1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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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谭奇 | 法定代表人:符海燕 | 委托代理人:熊作胜 | 委托代理人:符海燕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075722286727 | 传 真:07348419411 | 传 真:075722251421 | | 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支行 | | 帐 号:010288000167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