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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城管局新增人员制服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201912190091-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纳川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2020年城管局新增人员制服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191219009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0年城管局新增人员制服项目采购 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制造业服务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建督[2017]31号)要求 5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陆万叁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2020年城管局新增人员制服项目









金额单位: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名称
中小企业
单价
单位
数量
合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1
大檐帽(卷檐帽)
龙纳阳光
标准配置
湖南纳川服饰有限公司
小型企业
41

100
4100
/

2
大檐凉帽(卷檐凉帽)
龙纳阳光
标准配置
小型企业
39

50
1950
/

3
布面栽绒防寒帽
龙纳阳光
标准配置
小型企业
55

50
2750
/

4
春秋常服
龙纳阳光
量体裁衣
小型企业
418

50
20900
/

5
春秋常服配套衬衣
龙纳阳光
量体裁衣
湖南纳川服饰有限公司
小型企业
85

100
8500
/

6
冬常服
龙纳阳光
量体裁衣
小型企业
447

50
22350
/

7
春秋茄克式执勤服
龙纳阳光
量体裁衣
小型企业
335

100
33500
/

8
冬茄克式执勤服
龙纳阳光
量体裁衣
小型企业
508

100
50800
/

9
夏装制式衬衣(短袖)
龙纳阳光
量体裁衣
湖南纳川服饰有限公司
小型企业
90

150
13500
/

10
夏装制式衬衣(长袖)
龙纳阳光
量体裁衣
小型企业
93

100
9300
/

11
单裤
龙纳阳光
量体裁衣
小型企业
124

100
12400
/

12
单皮鞋
龙纳阳光
因人而异
小型企业
260

50
13000
/

13
皮凉鞋
龙纳阳光
因人而异
湖南纳川服饰有限公司
小型企业
243

50
12150
/

14
大帽徽
龙纳阳光
标准配置
小型企业
8

100
800
/

15
硬肩章(含徽)
龙纳阳光
标准配置
小型企业
13

100
1300
/

16
软肩章
龙纳阳光
标准配置
小型企业
6

100
600
/

17
套式肩章
龙纳阳光
标准配置
湖南纳川服饰有限公司
小型企业
4

100
400
/

18
领花
龙纳阳光
标准配置
小型企业
6

100
600
/

19
臂章
龙纳阳光
标准配置
小型企业
3

100
300
/

20
硬胸徽
龙纳阳光
标准配置
小型企业
6

100
600
/

21
软胸徽
龙纳阳光
标准配置
湖南纳川服饰有限公司
小型企业
3

100
300
/

22
硬胸号
龙纳阳光
标准配置
小型企业
6

100
600
/

23
软胸号
龙纳阳光
标准配置
湖南纳川服饰有限公司
小型企业
2

100
200
/

24
领带、领带卡
龙纳阳光
标准配置
小型企业
24

50
1200
/

25
腰带
龙纳阳光
标准配置
湖南纳川服饰有限公司
小型企业
45

100
4500
/

26
反光背心
龙纳阳光
量体裁衣
小型企业
85

50
4250
/

27
连帽雨衣(含雨靴)
龙纳阳光
量体裁衣
小型企业
218

50
10900
/

28
夏作训服(短袖)
龙纳阳光
量体裁衣
小型企业
178

50
8900
/

29
冬作训服(长袖)
龙纳阳光
量体裁衣
湖南纳川服饰有限公司
小型企业
208

50
10400
/

30
警便帽
龙纳阳光
标准配置
小型企业
30

100
3000
/

31
全指手套(皮制)
龙纳阳光
标准配置
小型企业
68

50
3400
/

32
胶鞋
龙纳阳光
因人定码
小型企业
63

50
3150
/

33
头盔
龙纳阳光
标准配置
小型企业
48

50
2400
/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大写:贰拾陆万叁仟元整
供应商(盖单位单):湖南纳川服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2020年1月10日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起始日期:2020年1月22日,完成日期:2020年3月7日。总日历天数:45天。
地点: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指定地点
方式:直接交付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甲方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湖南醴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岭分理处(湖南纳川服饰有限公司:82010750000041787)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技术指引(试行)》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权利瑕疵担保
(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
1.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8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合同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4 份,采购人执2 份、供应商执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约定内容:货物的验收、质量标准和保证及违约责任以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第二行政中心1号栋 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醴陵市船湾镇乐家社区贸易小区7号
法定代理人: 成亮 法定代理人: 刘世忠
委托代理人: 谢宁 委托代理人: 欧阳翼南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23736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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